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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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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多少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

院(所) 专业 复试线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政学 340分

行政管理 342分

社会保障 354分

会计学院 会计学 341分

产业经济研究院 产业经济学 339分

信息学院 数量经济学 354分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340分

西方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史

金融学院 金融学 354分

人文学院 传播学 367分

法学院 法学理论 352分

民商法 353分

经济法 331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37分

诉讼法学 343分

刑法学 344分

国际法学 348分

以上专业单科按国家线单科要求执行。其他各专业复试线均按2014年国家线要求执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财政学 340分,行政管理 342分,社会保障 354分,会计学 341分,产业经济学 339分,数量经济学 354分,政治经济学 340分等。

二、2014年我国政府实行了哪些宏观经济政策

014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也已浮出水面,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我们对2014年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判断以下。 1、深化改革:经济政策的总纲

2、稳中求进: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基调 3、结构性色采更浓:积极财政政策的新内涵4、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稳健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5、区分对待、公平竞争:区域政策的特点6、激活民间气力:扩大内需的着力点 7、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 8、集约用地、保护农民利益:土地政策的主要方向

三、对于2014的经济状况,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每年都有其一年的经济或货币政策,通常在头一年的年末,跟据这一年的经济运行状况来预测下一年的经济走势,从而制订相应的政策,如07年经济运行过快,过热,出现了部分物价上涨,且有通涨的趋势,因而07年末出台08年从紧的货币政策,而改变了连续几年的双稳健政策

四、2014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 A.增加税收 B.增加经

B

试题分析: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总体的原则是多支少收,故应增加财政在经济建设、民生领域等的支出,故B正确;增加税收属于从紧的财政政策,故排除A;CD不属于财政政策。本题答案选B。

五、201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度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微刺激”减税政策,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降门槛”,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扩展至10万元;二是“延时间”,优惠政策有效期从2015年底延长至2016年底,切实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负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5.《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104号)

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度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微刺激”减税政策,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降门槛”,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扩展至10万元;二是“延时间”,优惠政策有效期从2015年底延长至2016年底,切实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负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5.《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104号)

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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