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性金融?各有何特征?
农业政策性金融,就是在国家和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优惠的存贷利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的界定,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职责,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支持和扶持政策的一种特殊的资金融通行为。
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国家 产业政策 指导下,运用市场法则, 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 货币资金 合理流动等经济行为而产生的一系列货 币商业性金融活动的总称。
农村合作金融是人们在农村经济与社会活动中,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获取融资服务,按照自愿人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拓展资料:
农业政策性金融包括政府所有性质、半官半民性质、民间合作性质和商业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
(1)纯政府所有的政策性金融。如美国农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这类金融机构被政府严格控制,政策性浓厚,一般不吸收存款,从政府获得较多资金,主要发放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的贷款。
(2)政府官办和民间协作相结合的政策性金融。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即是一个典型例子。它的中央机构国家农业信贷银行是国家金融机构,资金由法兰西银行提供和国家预算拨款获得。而省级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和地方农业互助信贷合作社均为合作性质,实行自治,有自己的管理审理机构和专门的权力机构,不是国家农业信贷银行在各级的执行机构。美国农业合作金融体系最初也是这种模式。
(3)民间合作性质的政策性金融。这类金融具有群众性、非盈利性、贴近农区、了解农民需要和经营情况,适应农业生产和农业资金运动的特点。起初该类机构资金基本上是靠农民自身筹措,由于难以满足需要,所以后来各国政府都给予资助。因此合作金融机构实际上已成为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政策的工具和提供低息贷款的窗口,具有了政策性金融的性质。如日本农林中央金库是日本农林协同组织从事信贷活动的中央机构,以它为首的农业合作金融机构依靠政府的保护、资助,本着互助原则,对农业部门融通资金。
(4)商业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该类政策性金融业务通过商业金融机构经营,政府通过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给与实施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支持。
农业政策性金融,就是在国家和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优惠的存贷利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的界定,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职责,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支持和扶持政策的一种特殊的资金融通行为。
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国家 产业政策 指导下,运用市场法则, 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 货币资金 合理流动等经济行为而产生的一系列货 币商业性金融活动的总称。
农村合作金融是人们在农村经济与社会活动中,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获取融资服务,按照自愿人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二、农业金融保险政策类型包括
法律分析: 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
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疏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殖、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
法律依据:《农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第三条 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财政、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财政、保险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农业保险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
三、"中国三农政策与法律:覆盖农业、农村、农民的详细内容和应用问题是什么?"
中国三农政策与法律实务应用的全面指南,为您提供以下关键领域的详细内容:
一、三农综合政策与法律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2004-2010年间的重要农业政策)
涵盖农业、农村、农民的其他核心政策
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三农的基石规定
二、农业方面
综合板块</: 全面了解农业政策和实践
土地承包</: 关于土地分配和管理的关键信息
农田保护</: 保障农业生产环境的法规与技术措施
农业科技与农业机械</: 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持
种植业</和畜牧业</: 分别针对两大支柱产业的规定
渔业</: 海洋与淡水养殖的政策导向
水利</: 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的法律法规
农产品</: 关于生产和流通的政策支持
农业行政执法</: 法律执行与监管体系
三、农村领域
土地管理与规划</: 规划农村土地利用的法规依据
土地征收征用与安置补偿</: 关于农民权益的补偿政策
宅基地</: 农村居民住宅的规定和管理
税费改革</: 改革农村税收政策,减轻农民负担
医疗卫生</: 农村健康保障体系的建设
交通通信</: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义务教育</: 农村教育政策与实施
农村基层组织</: 村委会和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农村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和企业的法律支持
农村金融</: 农村信贷与金融服务政策
四、农民权益与生活
社会保障</: 提供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户籍制度</: 农民身份与城市化进程的法规解析
计划生育</: 农村人口政策的执行
农民增收</: 提升农民收入的政策支持
农民工权益保护</: 劳动权益和城乡流动的法律保障
附录:详尽的数据和表格,为实践操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