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处分
如果违反省级法规以上的,党纪处分用新条例29条。
(国务院令第427号 2011年1月8日修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都是处分依据。
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利用银行计算机系统的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了什么罪?
一般盗窃罪。如果是破坏计算机系统信息,则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三、财会管理师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制度。
2.热爱财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操守。
3.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二)标准条件:
1.熟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基础理论和财会管理经验。
2.具备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3.已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4.已取得博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5.具备会计中级职称及以上条件者,只需报考《管理会计》一门课程;无此条件者,需报考三门课程。
四、亏损公司能非公开发行股票吗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